【源頭管理、流向追蹤才是解決之道】
今天進行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質詢,這次最重要的是新增「關注化學物質」專有名詞,並將過去被歸類為第四類毒化物而產生爭議的化學物質納入。
近年,不時耳聞包括工業用化學違法添加於食品、戴奧辛蛋及芬普尼蛋等食安事件,我認為,根本問題出在「源頭管理」及「流向追蹤」的措施不夠完善。
如果,所謂「關注化學物質」是在國內外關注的民生消費問題發生之後,中央主管機關才會公告列管,預防機制實為蕩然無存!因此,我希望未來成立的基金能有效運用在前端的預防準備。
另外,我也關切本週六(4/28)即將在台北舉辦第一場的「臺灣永續發展目標2018公民論壇」。
我非常訝異其決標、公告、舉辦日期竟如此短暫倉促,且公民論壇採邀請制,能有多少公民知道這樣的活動?會不會失去公民參與的意義,都是我所擔憂,我也要求環保署提出檢討、改善。